佳兆业危情转机难起:获汇丰豁免、终止上海交易

赢商网 记者 陈泽佳   2015-01-13 11:05

核心提示:1月12日晚间,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公司待委聘财务顾问、汇丰银行对其豁免债务违约、委聘财务顾问、中止上海青湾兆业股权、暨多债权人的付款要求及法院申请、拖欠利息付款等内容。

  (赢商网记者报道)祸不单行的佳兆业一直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危机一波接一波而来,似乎让其没有喘息的机会。

  由于佳兆业事件不断持续发酵,进而触发其集团融资违约条款,引发起债务危机,佳兆业再一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佳兆业的财务状况到底如何?是否已经濒临破产地步?公司的危情时刻能否得到缓解?佳兆业的未来几何?这都是市场备受关心的问题,佳兆业也正在做最后的努力,试图尽最大力量去挽救公司。

  在危情告急,市场猜测的时候,佳兆业终于正面也是首次回应近些日子以来佳兆业的一系列风波问题,并交代最新财政状况。

  1月12日晚间,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公司待委聘财务顾问、汇丰银行对其豁免债务违约、委聘财务顾问、中止上海青湾兆业股权、暨多债权人的付款要求及法院申请、拖欠利息付款等内容。

  委聘财务顾问协助 获汇丰豁免即时还债

  佳兆业公告指出,公司现正与数名候选人(含国际投行)商讨,以委聘可就公司的资本架构(包括其境内外债务及其他责任)提供战略建议的财务顾问。

  对此,佳兆业表示,其预期财务顾问经考虑所有持份者(包括本公司的境内外债权人)的利益后,将协助公司审阅及评估多种方案及制定可获得各方同意的解决方案的计划。佳兆业预期于近期最短时间内公布委聘人选,一经作实,公司将作进一步公告。

  与此同时,值得佳兆业庆贺的是,佳兆业得到汇丰豁免即时还债,得以稍微松一口气,这对于其来说可谓是火中送碳。

  2015年1月7日,佳兆业接获汇丰的豁免通知,以豁免就郭英成先生辞任公司主席而违反汇丰融资协议的违约事项,以容许公司制定可行的还款建议及相关方案。因此佳兆业毋须即时偿还根据汇丰融资协议条款的未偿还汇丰融资。

  据了解,上述涉及汇丰的融资协议是指2013年8月2日佳兆业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订的一笔4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协议。根据该协议,若郭英成辞任,佳兆业应于郭英成辞任生效的当日,偿还这一协议项下的所有贷款连同其应计利息。

  而于2014年12月10日,佳兆业董事会主席郭英成以“健康理由”辞去佳兆业一切职务,于2014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按照此前约定,而佳兆业未能按时偿还这笔款项给汇丰,因此触发债务违约风波。

  澄清债务违约事件 银行冻结资产和违约再起

  虽然佳兆业得到汇丰银行的豁免得以一个喘息的机会,但其他债务违约问题仍压力巨大,数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扣罚,多名债务人向法院申请资产保全。看来,这场硬仗还会继续打下去,甚是艰难。

  最新公告显示,于2015年1月9日,除接获于2015年1月6日公告所述的汇丰银行通知外,佳兆业亦接获其他债权人要求偿还款项的额外通知,通知提出未偿还的款项即时到期应付的要求。

  同时佳兆业披露,于2015年1月9日,佳兆业数个银行账户被数间银行冻结和扣划,涉及银行结余合共约4.47亿元和2.66亿元。

  资产陆续被冻结的同时,多项债务人也逐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佳兆业坦承表示,其注意到债权人提出的多项有关集团资产保全的申请。目前,公司于2015年1月9日接获相关中国法院有关集团一间成员公司采取6.51亿元资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

  对此,佳兆业强调,公司现正评估上述事项对集团财务状况的整体影响和公司并无接获中国法院有关集团资产保全的任何其他文件下,并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刊发提供最新资料的进一步公告。

  此前,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和平安信托、中铁信托、兴业信托等33家金融机构已经或正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佳兆业资产,保全资产总额高达数百亿元。

  另外从公告获悉,佳兆业应该于1月8日偿还的一笔2500万美元的利息未能偿还。

  这笔债务由佳兆业在2013年1月发行的一笔7年期、票面利率10.25%的5亿美元(约合31.05亿元人民币)票据所产生。

  遗憾的是,此次利息没有清偿,佳兆业又将成为首家美元债违约的中国房地产企业。

  双方终止上海交易 万科停止输血救急

  屋漏偏逢连夜雨,原本被认为能给予一点支持跟帮助的万科能援手江湖救急,如今输血也停止告吹了,双方宣布终止上海交易项目。

  在1月12日晚间最新披露的公告中,就透露佳兆业已跟上海万科订立一份终止协议,自2015年1月9日起终止有关出售上海青湾兆业的股权及股东贷款。对于为何终止协议,佳兆业并没有在公告中做具体的表态。

  此前12月31日,佳兆业曾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新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订立协议,上海万科将接手佳兆业上海青湾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股东贷款,总代价为12亿元。

  对于该起收购,彼时佳兆业认为出售事项提供良机让公司套现投资,增加集团现金流及一般营运资金。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彼时协议规定,交易先决条件是出售事项的完成须待买方在签订该协议后两天内完成对上海青湾兆业及土地进行的尽职审查,及买方信纳尽职审查结果后,方可作实。

  而根据协议,佳兆业方面如未能在12天内完成交易交接,或上海万科未能取得上海青湾兆业的实质控制及独立管理权,上海万科有权终止该协议。若交易失败,佳兆业需应按利息两倍的金额偿还上海万科违约金。

  尚且看来,此次双方中止交易想必是已经达成一致协议,万科也并未让佳兆业赔偿双倍违约金,不幸中的大幸,佳兆业算正常退出,不需缴纳另一笔违约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佳兆业的难关何时才能渡过?就目前看来,艰难险阻,举步维艰,唯有市场静待其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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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佳兆业汇丰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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