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旧改试点启动 争取项目报批到开工一年内完成

深圳新闻网   2015-09-01 09:23
核心提示:昨天下午,罗湖区委书记贺海涛主持召开城市更新审批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工作会议,宣布罗湖城市更新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一场“输不起的战斗”

  昨天下午,罗湖区委书记贺海涛主持召开城市更新审批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工作会议,宣布罗湖城市更新改革试点正式启动。要求涉及此项工作的全区20多个部门马上行动起来,梳理权限内容和工作流程、对接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完善法律程序和相关手续、做好人员培训和能力准备、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等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国庆节前完成具体运作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他以“效率、创新、质量、依法、廉洁”五个关键词强调本次改革试点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只许成功,不能失败。

  市政府关于在罗湖开展城市更新改革试点的决定明确:原由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涉及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除地名许可、测绘查丈、房地产预售、房地产权登记、储备用地管理、档案管理事项外,调整至罗湖区行使。为确保事权下放接得住、用得好,取得改革试点的预期效果,罗湖区各有关部门只争朝夕,争分夺秒,从机构设置、人员培训、制度建设、项目筹备等方面提前做了相关准备,力争提前实施,早日运作。

  据介绍,“罗湖区重建局”将更名为“城市更新局”,并在现有5个科室基础上,增至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规划科、用地管理科、建筑设计科、市政交通科、项目管理科、重点区域管理科8个科室,全面承接城市更新业务;市规土委及直属一局将为罗湖接入规划国土办文与图形信息系统,开放国土地理信息、产权信息等相关信息、地籍房产档案查询信息。罗湖区重建局正在与市规土委信息中心积极对接,力争9月中旬完成。《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操作规程》已形成初稿,对市规划国土委下放的职权进行细化和程序规范化,梳理并明确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规划、土地和建筑物权属核查及权属认定、用地审批建设许可和规划验收管理等一系列程序,做到有规可循。《规程》将使区各部门开展工作有法律依据,还可指导工作人员迅速转变角色,开展相关业务。

  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推进城市更新。罗湖的试点将在规范拆迁补偿标准、建立利益平衡机制、破解拆迁难等方面破难题、解困局,力争改变城市更新“拆不动、赔不起、玩不转”的困境。通过城市更新改革试点,实现提速提效、公开透明、整体推进、积累经验的改革目标。

  勇于担当 真抓实干

  7月20日,市委书记马兴瑞在罗湖调研时提出,将罗湖作为城市更新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的改革试点。罗湖区新班子一致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全区上下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以“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大胆改革,锐意创新,真抓实干,让老城区焕发新活力。在近日召开的区委六届十次全会上,贺海涛强调,罗湖正处在一个以城市更新为契机,以产业升级为抓手,实现转型发展、凤凰涅槃的特殊阶段,全区党员干部要树立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树立办就办好、水滴石穿的精神,抓住机遇干出新业绩,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重托与期望。

  贺海涛在区委全会上说,如何突破重重约束,在经济发展上进一步发力,实现更可持续、更有质量、更高速度的发展?如何推出更多系统性、核心级的改革项目,拿出一些在全国“叫得响”的改革举措,把特区金字招牌擦得更亮?如何补齐民生领域的短板欠账,让老百姓更多更公平享受改革发展红利,对这座城市更有归属感和认同感?如何在历史遗留问题上不回避、不拖延,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让历史遗留问题不再遗留、画上句号?马兴瑞书记的“四问”之所以让人心情激荡、心潮澎湃,就是因为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强烈的担当精神,不回避问题、不害怕困难,认准目标、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争取胜利。对于被称为“啃硬骨头”的罗湖城市更新工作而言,更需要这种担当精神。

  贺海涛表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启动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离正式下放区里行使和运作还有很远路要走。罗湖人更应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尤其是当前的城市更新改革试点,要抓紧落实马书记在党代会罗湖团座谈以及到罗湖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必须落实责任主体、限定办理时限,及时报告情况,并以此为切入点,彻底解决推诿拖延、办事效率低的问题。

  据悉,按照“保质保量,提速提效”的要求,罗湖城市更新将实施计划与规划同步申报审批。将计划作为规划审批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区城市更新局在项目申报后,1~2周内组织专家评审,拿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后与项目规划一并公示,公示完成后将专项规划报市建环委会议审批。在现有流程基础上,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整合、提高效率、压缩时限,力争项目报批到开工在一年内完成。此外将强化项目经办人责任制。要求经办人树立更高的责任和服务意识,制定目标倒逼机制,想方设法加快项目进程,对项目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沟通、协调解决。通过以上措施,力争效率至少提高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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